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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关于教育部主管的社会团体报送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18-03-20
文号:

(教育部社团办20041130日)

教育部主管的社会团体及挂靠单位: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0号)第三十一条社会团体应每年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的精神,为了进一步推动教育部社团工作发展,深入了解和掌握教育部主管的社会团体工作情况,总结社团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社团管理工作水平,加强社团工作宏观指导,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决定,请教育部主管的社会团体每年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总结,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的内容

  1.结合国内外形势,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情况;

  2.党组织建设情况;

  3.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4.围绕教育部党组工作部署和确定的中心工作,在积极配合和参与教育战线开展的各项改革工作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按章开展对外合作交流、进行学术研究以及其他重大会议活动情况;

  5.工作中好的工作思路,先进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成功的经验。工作上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以及解决问题和克服困难的办法等情况;

  6.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自身桥梁和纽带作用的情况;

  7.与挂靠单位工作联系和工作沟通情况;

  8.对今后社团工作及事业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二、工作总结的格式

  1.工作总结用word编辑;

  2.工作总结标题:хх(社会团体名称)хх年工作总结,标题字号用2号字,字体用黑体

  3.工作总结正文字号用3号字,字体用宋体,字形用常规,字间距用标准,行间距用单倍行距

  4.工作总结落款:社团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时间;

  5.工作总结用A4纸打印,页码位置居中

  三、工作总结报送时间

  2004年工作总结,于2005115前报送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今后每年的工作总结,于当年1220日前报送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各社会团体要认真学习本通知精神,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总结这项工作,要站在促进社团工作发展、提高社团工作水平的高度,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态度,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2.请各挂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应尽快与所挂靠的社会团体取得联系并督促其(每年)完成工作总结;

  3.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要条理清楚,语言精练,重点突出;

  4.请各社会团体每年按时、按要求将书面工作总结和电子文档(软盘)报送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同时抄送挂靠单位;

  5.请各社会团体,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常不断地收集工作资料,积累工作数据。重大研究项目、会议活动等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为年终工作总结打好工作基础,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6.每年1月中下旬,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通报工作总结完成情况,表扬先进,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工作的社会团体举行批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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