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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测试数据)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积极开展财务人员培训

发布时间:201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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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会计学会

针对重庆市教育财会队伍的现状,全市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共计8595人(2011年统计资料)。队伍规模较大,财务人员较多。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其中:博士6人,占总数的0.07%;硕士100人,占总数的1.16%;本科3476人,占总数的40.44%;大专3828人,占总数的44.53%;中专901人,占总数的10.48%;其他284人,占总数的3.30%。职称差距悬殊,高级 167人 ,占总数的1.94%;中级1656人,占总数的19.27%;初级6202人,占总数的72.16%;未评聘570人,占总数的6.63%。其中:高级会计师72人,占总数的0.84%;会计师385人,占总数的4.46%;助理会计师357人,占总数的4.15%,会计员3613人,占总数的42.04%。未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167人占总数的36.85%;非财经学历4168人,占总数的48.49%的实际情况。为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政策水平,提高财务人员职业道德,适应教育改革发展、财务改革的需要,学会把教育财务干部的培训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

新的《中小学财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预算法》是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对深化教育财务管理,推进建立现代教育财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学会秘书处把抓好财务干部培训是为重庆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服务份内工作,是提高重庆市教育财务干部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人员素质的极好机会。学会秘书处在市教委财务处的统一部署下抓好这项工作。

二、建立培训机构、组建财务培训师资队伍

经重庆市财政局同意重庆市教委在重庆邮电大学建立了重庆市教育财务干部培训基地,承担全市教育财务干部培训任务。

受市教委的委托,学会在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在高校会计专业教师、财务处长中,在区县财会队伍中选择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有多年从事财务工作经验的同志组成重庆市教育财务干部培训师资专业队伍。如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欧理平、重庆理工大学财务处处长田冠军、西南政法大学财务处长教授刘建明、四川美术学院财务处处长张国魁、开县教委审计科长周先富、江津区基建科长王映、涪陵区副调研员牟希政、梁平县教委会计师杨贤平、高级会计师卢智勇等。南京审计学院原副院长教授乔春华,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张友棠,为我市外聘教师。师资库设在学会秘书处。根据市教委及区县教委培训计划、培训内容需要,学会负责协助、联系、聘用教师授课。

三、教育财务干部培训纳入全市教育干部培训计划,培训经费由财政教育经费统一安排

市和区县明确分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财务管理人员,直属单位和本级各类学校全体财务、审计、资产人员,本市业务骨干以及重点示范性培训。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教育财务管理干部培训规划、年度培训方案以及配套制度政策;负责督促指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财务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级教育行政部门财务管理人员、直属单位和本级各类学校 财务、审计、资产人员培训。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区县教育财务管理干部培训计划。

培训经费:全市将财务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全市教职工培训总体规划,培训所需经费由市、区县财政统一安排。市级举办的各类财务人员培训,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统一安排;区县举办的各类财务人员培训,所需经费由区县财政局统一安排。这样学员只来安心学习,不再担心回单位能否报帐问题。

学会、理事单位根据市教委、区县教委培训计划负责印发培训通知、组织学员报名、安排食宿,聘请授课教师、培训期间日常管理工作。

四、认真组织培训,采取 “走出去、请进来、集中学、分散学、单位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

1、组织参加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在上海举办的财务人员培训班学习

根据《关于中国教育会计学会举办2014年教育财会培训班的通知》(中教会[2014]第013号)的要求,学会转发通知、组织报名、收集汇总,报中国教育会计学会秘书处及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培训部。 7月11日-8月7日重庆市教育会计学会先后组织黔江区、涪陵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长寿区、永川区、合川区、江津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县、荣昌县、城口县、梁平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石柱县、万盛经开区等25个区县及西南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重庆能源职业学院等高校共371人分别参加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在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举办的 “高校财务部门中层干部教育培训班”、“高校财务部门业务骨干(科级及骨干成员)教育培训班”、“高职院校财务部门业务骨干教育培训班”、“中小学财务骨干教育师资培训班”学习。中国教育会计学会、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考虑到重庆参加“中小学财务骨干教育师资培训班”学习的人数较多,决定为重庆市单独举办一期。对重庆市学员鼓舞很大。通过学习,讲课老师知识丰富、讲课内容生动、讲课方法得当。学员感到,通过学习丰富了财会理论知识,增强执行财会政策的自觉性,特别是老师举了一些案例,还受到了一次警示教育。接触其他省市的学员,一起学习一起交流,还尊敬了友谊。

2、请进来培训:重庆市教育会计学会认真组织、协调、聘请教师。2014年8-9月邀请了原南京审计学院副院长乔春华教授和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张友棠教授来渝分别讲授《学校内部控制研究》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实施指引》。在綦江区、酉阳县、垫江县、铜梁区、潼南县、大足区各讲授6场。学会协调酉阳县、垫江县、铜梁区、潼南县除本区县的领导、财务人员参加培训外,还协调邀请附近五个区县各派10人参加培训。全市22个区县2500余名中小学校长、财务、审计、后勤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乔春华教授联系江苏省开展教育财务干部培训的经验给同志们作了介绍。张友棠教授介绍了河南、湖北、广东等地培训中反映的问题对重庆参加培训的人员作了介绍。同志们反映这样培训,不仅提高了我们财务政策水平,掌握新制度的主要内容,我们没有出门就了解外地财务管理的经验。这样请进来培训还为各单位节约了大量的差旅费。

3、集中学习。2014年5月中旬-6月上旬,分四期集中在重庆邮电大学举办重庆市《中小学会计制度》《高校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培训 。高校财务处长、主办会计;区县(自治县)教委主任、财务科长、内审科长、主办会计和财务骨干;直属单位财务处(科)长、主办会计共600余人参加培训。听取了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欧理平对《中小学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刘建明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解读。市教委领导就“制度修订的背景及实施要求”,“新旧制度衔接及重点关注问题”进行了讲解,重庆理工大学财务处长田冠军讲授“负债要素”, 四川美术学院财务处长张国魁讲授“净资产要素”。通过学习加深了对新制度的理解,增强了实施新制度的自觉性。

4、分散学习。区县教育会计学会、区县理事单位、高校理事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小学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专题培训42期,共计1.2万人次参加培训。

 同时,市及区县按照属地原则,财政部门的要求举办财务人员继续教育42期,1万人次参加培训。同时,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垫江县、武隆县、巫溪县、云阳县等区县食堂管理人员、食堂会计和出纳1349人次进行了专项培训,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

5、单位学

各理事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等。在学习的基础上写出经验文章或论文在全市学习交流。如重庆交通大学张维全、王静撰写的“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 度》对比说明”;重庆交通大学张维全 、渠平撰写的《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实 施后会计核算中需注意的主要问题》;长江师范学院财务处  黎筠《新旧高校会计制度对比分析》;重庆工商大学 财务处 夏蓉《新“高校会计制度”视角下高校成本核算探讨》;重庆邮电大学财务处罗宁《浅析价值管理理念下的高校财务风险及预警》;重庆三峡学院周曙光《“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的修订背景、主要创新与实施路径研究》;重庆三峡学院 周曙光 、 郎永建《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实施路径研究》;西南政法大学谢龙《新制度下的高校固定资产管理》;重庆信息职业学院彭涌《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的探索实践》。特别值得一提的重庆市巴蜀小学校 ,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发挥全体财务人员的智慧撰写学习经验和论文。重庆市巴蜀小学校田慧玲 雷铧 赵斌《新制度下中小学校固定资产核算的改进》 ;重庆市巴蜀小学校向萍、 郑霖 、戴娇娇《中小学校新旧会计制度比较与分析》;重庆市巴蜀小学校党红英 、 谢力 、 戴娇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现状及对策探析》。这些学习经验、论文的交流对推进全市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多种形式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加深了对新制度的理解,增强了实施新制度的自觉性。

五、加强督促指导

在新制度培训、实施过程中,市教委建立由专家和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的新制度学习培训政策指导小组和新旧制度转换业务指导小组。帮助区县和高校做好培训、分析问题、交流经验。重庆市教育会计学会根据市教委的安排,作好协调、组织工作。召开区县片区会议,交流学习经验,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统一认识,研究解决的办法。

重庆市教育会计学会在组织、协调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培训做了大量工作,发培训书面通知、电子文档、电话通知等千方百计把培训通知发到基层及学会会员,让较多同志了解培训内容、时间等。多次电话联系,收集报名情况。根据培训内容,联系聘请老师,安排学员食宿等。尽量做到服务周到一些,让学员满意一些,做好培训后勤管理工作。

 2015年是新的《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我们将以学习、贯彻《预算法》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提高财务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提高职业道德,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作出新的贡献。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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