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敬泽指出,在当前巡视整改、审计整改、“一问责八清理”等环境下,财务处作为执行《预算法》的部门,要带头学习和遵守法律,努力增强预算法治意识,自觉维护预算法的权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财务处要加强精准管理、精细化管理,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坚持学以致用,提升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管理会计职能;财务处要以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为契机,开拓创新,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为学校各项资金的投入、产出、绩效考核管理水平提升做出贡献,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保驾护航。
财务处专门组织学习活动,旨在更好地执行学校预算,优化财务处日常工作秩序,提高为广大师生服务的水平与业务能力,强化财务人员依法办事意识。
(河北师范大学 李煜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