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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教育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2021-2025) 工作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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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教会[2021]015

 

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各会员单位

《中国教育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2021-2025)工作规划》,已经中国教育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一次会长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分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规划,请全体会员单位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共同促进学会健康发展。

 

附件:中国教育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2021-2025)工作规划

 

中国教育会计学会

202158

附件:

中国教育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2021-2025)工作规划

在新的发展阶段,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奋力推进教育财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助力教育财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开创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工作的新局面,结合学会工作实际,特制定学会2021-2025工作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教育财务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教育事业发展,为建成教育强国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为学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2.坚持依法办会。树立法制观念,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3.坚持服务立会。树立服务意识,以服务政府、服务会员单位、服务会员为宗旨。提升教育财务管理水平,服务教育事业发展。

4.坚持创新强会。树立竞争意识,以创新求发展,充分发挥学会社会组织功能。

(三)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学会职能,努力将学会做大做强做优,争创一流学会、一流智库、一流社会组织。到2025年,实现“五个一”工作目标:

1.     建立一支队伍。建立一支保证学会正常运转、业务正常开展的队伍。包括健全秘书处工作队伍、建立学术研究专家队伍和业务培训师资队伍。

2.     健全一套机制。建立健全一套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的秘书处工作机制和统筹有力、权责明晰利于业务开展的学会活动机制。

3.     开展一系列活动。围绕研究、交流、培训等基本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和技术进步,积极开展、创新学会活动。

4.     产出一批成果。围绕服务政府、服务会员单位、服务会员等方面,积极探索服务产品、形成品牌。

5.     形成一种文化。学会层面,形成热心事业、无私奉献、积极担当的文化;在单位层面,形成大胆实践、积极创新、推动事业发展的文化。两者结合共同构成学会文化。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学术研究机制,充分发挥学术功能

充分发挥学会专业优势,对标政策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瞄准基层需求,建立健全教育财会学术研究体制机制,发挥智库作用,服务政府决策、服务学校发展,持续开展教育财会学术研究。

1.成立专业委员会。为充分发挥学会学术研究职能,成立预算绩效管理专业委员会、资产管理专业委员会、财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内控与财务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基础教育专业委员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和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每个专业委员会依托一所大学建立,制定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

2.建立研究智库。按专业委员会建立研究智库,面向教育财务战线、按专业领域遴选专家。每个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专家若干名。制定专家遴选办法、专家管理办法,有效发挥专家作用。

3.制定研究计划。学术研究部牵头各专业委员会每年制定研究计划。研究工作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一是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围绕建成教育强国、实现教育财务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的确定研究题目,各专业委员会每年选择至少1项课题作为重点课题进行研究,每项课题资助2-3万元。二是开展面上课题研究。学会面向会员单位青年财务骨干设立面上课题,鼓励年轻人在实践中探索、创新,每年资助100项,每项资助研究经费0.2万元,提交理论研究成果或实践案例。三是开展调查研究。聚焦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科教司工作重点,结合基层实际自主设计调研题目。如现有管理体制机制问题、政策落地问题、热点问题、队伍素质问题、新技术应用问题、典型经验等等,自主开展调查研究,主动汇集、调研、反映基层情况。四是开展学校财务治理评价研究。以建立与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学校财务治理体系为目标,发挥社团第三方作用,积极探索开展学校财务治理评价研究。

4.研究成果应用。为充分发挥研究成果实效,一是实现“三挂钩”。即实现研究与交流、研究与宣传、研究与培训“三挂钩”,作为学术年会、培训以及交流的素材来源,研究成果须在会刊发表、微信公众号推广。二是综合研究成果。按年度将各专业委员会研究、调研成果进行综合,形成年度《教育财务研究报告》,上报财务司和分管业务的部领导,服务领导决策、指导基层实践。适时编写《中国教育财会蓝皮书》。三是探索财务咨询。为具体指导基层实践,在市场调研基础上,针对教育财务薄弱领域,在学会研究的若干财务治理规范基础上,受托开展财务咨询,指导服务基层实践、改善基层管理;在学校财务治理评价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要,适时开展学校财务治理评价工作,扩大学会服务职能。

(二)广泛经验交流、推动管理创新

1.建立学术年会机制。学会每年围绕教育财务中心工作组织“中国教育财会学术年会”,报告财政形势、交流学术研究成果和基层财务管理创新经验等,设主论坛和分论坛。年会开展论文征集,择优出版论文集;开展成果、案例征集,评选优秀研究成果和优秀案例。

2.扩大会刊影响。《教育财会研究》是学会的重要宣传媒介,要保持核心期刊地位、办成一流会刊。会刊兼顾理论研究与实践案例,适时将双月刊变为月刊。

3.建立微信公众号。宣传最新财经政策,大力介绍、推广先进管理经验、新技术应用等等,服务广大会员单位和全体会员。

4.加强网站宣传。合理设计栏目、发挥网站政策宣传功能,及时报道各级学会、专业委员会以及地方学会工作动态,活跃学会活动氛围。

5.组织片区交流。各片区每年组织至少1次区域性、形式多样(包括研讨、沙龙、座谈等)交流或考察活动。

(三)大力开展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1.打造培训班次。学会培训要突出质量、增强针对性。逐渐打造经典培训班次,形成品牌。中央高校设立“青年财务培训班”(科长及以下财务人员),以培训交流为主;地方高校设立“校长培训班”、“处长培训班”、“财务骨干培训班”;基础教育设立“中小学校长财务管理培训班”、“中小学财会师资培训班”、“基层财务人员培训班”;面向贫困地区开展送训上门。通过开展培训,有效提升财会队伍素质。

2.建立师资队伍。根据上述培训班次,建立若干支培训教师队伍。师资队伍包括政府公职人员、知名专家、教育财会领域领军人才等。专业覆盖党史、人文社科、财务会计、信息化、大数据等。师资队伍要相互衔接、相对稳定、形成梯次、不断壮大。

3.建设课程体系。根据以上班次设计,分别制定课程体系。课程内容注意做到几个结合:即业务与政治要结合、财会专业知识与教育教学内容结合、理论前沿与实操技术结合、经验宣传与案例警示结合等等。此外,根据班次、对象不同,可以适当安排人文社科、舆情、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有条件的话,可以采取集体备课方式,以利课程内容形成体系、相互衔接、队伍相对稳定。经过实践完善,逐步形成教材。

4. 探索线上培训。积极探索开展线上有偿培训服务,开发App

(四)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作用

1.加强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宣传能力。包括提升办刊质量、打造一流期刊;建立学会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政策、推广研究成果与实践创新经验;发挥网站功能、及时报道活动信息、活跃学会氛围。二是提升管理能力。包括健全会议机制,按照民政部要求召开理事大会、常务理事会;建立会长会议机制、集体研究学会工作;建立秘书长工作会议机制,部署落实学会工作;坚持分支机构述职机制,报告年度工作;坚持年度地方会长会议机制,交流工作。建立会议议事与学术交流相结合的机制,理事大会、常务理事会、地方学会负责人会议等,除议事外,合理增加学术交流、考察内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梳理秘书处各项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三是重视条件建设。包括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工作队伍;重视条件建设,依法扩大组织收入,积极扩充办公条件;积极争取社会赞助,利用社会赞助设立专项基金,增强服务能力。

2.强化分支机构作用一是规范设置与管理。根据教育类型特点和实际工作开展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分支机构,努力实现教育层次与类型全覆盖;修订完善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健全分支机构管理体制。统一会费核算与管理,实行预算管理、以收定支。上级委托事项一律报学会秘书处备案。二是发挥分支机构职能。各分支机构要研究制定《十四五工作规划》,年度工作于年初向秘书处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年末报告工作总结。各分支机构要面向教育现代化、目标实现财务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研究解决教育财务战线突出问题、服务广大会员和会员单位,主动开展活动、创新活动方式,发挥学会功能。各分支机构每年必须安排至少1次学术性活动。

3.建立激励机制一是合理设立奖项。设立“先进会员单位奖”。以会员单位为对象,对热心学会工作的会员单位给予奖励;设立“学会工作先进个人奖”。对在财会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热心学会工作者,由会员单位推荐,按照一定比例设置奖励名额;设立“财务管理创新奖”。对在基层工作中大胆实践、积极创新的会员单位进行表彰奖励。二是制定奖励办法。对上述奖项制定具体奖励办法,第一项奖励每年评选一次,后两者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三是进行表彰奖励。对获奖者在年度理事大会上予以表彰,表彰以荣誉为主、物质为辅。各分支机构自行设立的奖项,以分支机构名义进行奖励、表彰。奖励办法报秘书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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